以下的文章我完全沒有用到右手大拇指,反正我平常就很少用右手大拇指來打字,至於原因是什麼,且待下回分解,不是啦,是馬上就會說明。
故事先回到約兩年前,有一天我發現我右手大拇指長了一個東西,我就去跟我媽說,我媽問說會痛嗎?我回答說,不會,我媽就說那不用理它。兩年後的今天,「那個東西」(現已被診斷為疣)已經在它的周圍生下了三個後代,各位看倌們瞧瞧,就因為那句「不用理它」而耽誤了我兩年的就醫時間。
進了診療室,醫生將棉花棒伸入一個大鐵桶中,我早就知道那是什麼了,在鐵桶內冒著白煙的神祕物體乃是攝氏零下196度的液態氮。醫生把沾了液態氮的棉花棒按在我的疣上,從冰冷、麻木到超痛就在兩三秒內發生,兩個禮拜後我還得再受一次這種痛苦,而且,還不知道要治療到什麼時候,要到好了為止。
治療已經結束50分鐘了,我的我的右手大拇指還處於麻痛狀態,要到明天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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